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

自殺逃避因果終後悔



打開電視,翻開報紙,每天都有自殺的社會新聞報導,有為情而自殺、被債務逼緊而尋短、承受不了家暴而自我了結生命、生活痛苦孤立無援而求死,更有因為家庭重擔負荷不了而殺光親生兒女後自殺身亡者。據一九八八年世界衛生組織統計,該年全世界有5400 萬人死亡,而其中自殺死亡的有97 萬人;一九八八至今已距二十多年之久,其自殺統計人數不知已攀升到什麼驚人的數字了。依據台灣自殺研究的結果,以『失落的生活事件』為自殺的重要原因之一,包括:(1)健康的失落,如罹患絕症、久病不癒或是身體殘障。(2)財產或工作的失落。(3)人的失落:即親友、家人的離開或死人。(4)珍惜的願望之失落,譬如驟然得知配偶有外遇或是愛人移情別戀。在台灣,自殺死亡者遭遇失落的生活事件佔了84%,而最常見的是『珍惜的願望之失落』,佔66%。

總而論之,自殺者不外乎是無法面對眼前的困境,不管是身體病痛或者其他外力事件造成的痛苦,都想要以死來一了百了所有的事情,以為只要死了,什麼事都不知道,殊不知自殺不僅不能解決問題,而是將自己推向萬丈深淵的因果漩渦中。首先我們應該了解自殺會讓自殺者有什麼後果:
一、自殺者的其中一條魂會在原處重複自殺的過程,直到「真自殺逃避因果終後悔正的陽壽」盡了為止。例如壽終正寢可以活到80歲,但是在30歲自殺,那麼該自殺者就要重複自殺時的痛苦整整50年。
二、另一條魂會進入陰間的地獄「枉死城」受苦,因為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我們都知道,我們是肉身的保管者,而非肉身的擁有者,所以不能任意蹧踏自己的身體,而且「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如果毀掉自己的身體,是大大不孝的行為。
三、下輩子會遇到同樣的問題,一直考驗到不會自殺才會停止。如果下輩子投胎為人,至少還有機會作善事,行功了願,迴向宿業,如果因為累世的過大於功,剛好必須投胎為牲畜,那便很難再有翻身的機會,要等到投胎好幾世之後,才有可能再投胎為人。
四、自殺後,造成生前的親人或朋友心靈嚴重創傷,影響其生活,甚至造成終生難以抹滅的遺憾,為自殺者的死而抑鬱心中, 漸漸影響身心靈健康。這樣算起來, 自殺者是另造了惡業, 要擔起這些人忍受痛苦的業。
這些在下輩子, 依照因果不滅定律,一樣是算到自殺者頭上,要一一去了,一一去還的。
以下為清末名臣紀曉嵐所著《閱微草堂筆記》卷三〈灤陽消夏錄〉有一則縊鬼向人傾訴自殺後苦況的紀錄(白話譯文),供各位讀者參考:

「有一姓聶的朋友,到西山深處掃墓,在歸途中,因怕遇上虎狼,晚間不敢上路,於是在一間荒廢的破廟投宿。深夜聽到牆角有人說話:「這裏不是人睡的地方,施主趕快離開吧!」雖然看不到有人,聶某心知這話是僧人的語氣,於是大膽問道:
「法師何故闇坐在這裏?」祇聽到牆角又發出聲音:「我實在是縊鬼,是在這裏找替身的。」聶某毛骨悚慄,向鬼求情說:「請不要害我,小弟因怕夜裏遇上虎狼,所以暫時在此投宿一晚。」鬼說:「不走也無妨,但陰陽異路。你受不了陰氣的侵襲;我也受不了陽氣的爍灼。大家各佔一隅,不要接近好了。」

頃刻,聶某遙問縊鬼找替身的緣故。鬼說:「上天有好生之德,不願人們自殺。…凡是因盡忠報國,或因守節殉身而自殺的人,雖然是橫死夭壽,但死時安然如壽終正寢一樣,亦不必墮落鬼道。被窮困疾病所迫,無生存希望的人,閻王也會悲憫他們的遭遇,亦可按他們生前所作的善惡業發配投胎。假若尚有一線生機,或者為了一點小事想不開,遂至抑鬱困擾,或自逞忿氣而自殺的人,就違逆了上天好生之德,要遭受冥府嚴厲的懲罰:先被幽囚於暗室,經常長達百年…若生前惡業眾多,
善業微小,還要受極慘悽的刑罰。」聶某又問縊鬼是否在這裏等了很久找替身。鬼說:「我有幾次找到了替身,但不忍心下手。凡人自殺,為節義而死的,他的魂神從頭頂上升,死得很爽快。如果為了嫉妒、忿恨、抑鬱、厭世而死的,就會死得很緩慢。身體內的血脈倒湧,肌膚彷彿寸寸慾裂,痛似凌遲;肝、肺、腸、胃裏如同烈火燔燒,無法忍受。像這樣經過十幾個時辰,形體與魂神才可分離。當我看到想要自縊的人,就立刻阻
止他,勸他不要自殺,所以我不忍找替身。」聶某稱讚道:「你存有這一念之善,必定會很快超升的。」鬼又說:「我不敢奢望,只有專心念佛,發露懺悔,冀消業障罷了。」俄爾天亮,儘管聶某再問,鬼也沒有回答。後來聶某每次經過這裏,必攜備飲食紙錢拜祭縊鬼。奇怪得很,每次總會有一陣旋風縈繞左右,徘徊良久之後才漸漸消失。過了一年再來拜祭時,旋風已經沒有了。聶某心想:「一定是他已經脫離鬼道了!」

總之,以死來逃避一切問題,根本是把惡因如滾雪球般變大,不僅原本該了的苦或業沒有結清,又在受報的過程中造了新的惡業。眾生應該明白,所有的因果業報、苦樂、輪迴解脫,並沒有主宰者,其都是緊繫於自身,重點在於我們自己有沒有洞悉因果,知道眼前的逆境一定是自己前世造業,所以今世要受報,只要好好面對,吃一分苦,就了一分苦,這才是破解因果不滅定律的方法,就像你欠人家100塊錢,理當還人家100塊錢,不會因為你自殺死去,欠人100塊錢的事實就
會消失不見,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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