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星期五

奠儀與回禮

親朋依親疏與交情之程度,向喪家贈送物品或金錢,藉以向故人表示敬悼之意,說來亦屬人之常情。至於所贈物品或金錢,均為供作祭品,或請代購祭品之意,故謂之「香奠」。

時下即使喪家訃聞言明敬謝輓聯、花籃、花圈、花車,其親友中,仍有認為與其送香儀,毋寧改送輓聯或花車之類,蓋除較熱鬧使喪家顏面好看之外,又可自我宣揚。亦有人因喪家是大戶人家,絕不在意區區幾百元,故不如送上輓聯或花籃、花圈,尤其對愛面子的喪家,更可兩全其美。

至於送赙儀,雖無一定標準,然一般所謂白包金額均較喜事之紅包為少,大致為其一半到三分之二為通例。或謂喜事必辦一席喜筵請客,花費較大;至於喪家,喪家對前來會弔者,雖往往也備餐席,即俗稱「回食」者,究不若喜筵開銷之巨。喪家接受親友之弔赙,禮須答之,謂之「答紙」、「答紙禮」或「答銀紙份」。

喪家受進親友致贈之白包,對外卻要送出許多紅包,例如對請來幫忙淨身、穿衣、化粧之外人,以及擇日師、地理師、點主官、銘旌官、司儀、禮生,與前來做功德法事之僧尼、道士、運棺土公、放水〈放栓工人、花車司機、陣頭負責人、雜役等均要給予大小不等的紅包〉。

喪家對於一般致送香奠者,多半送毛巾一條書某某哀感謝為回禮。至於前來會葬弔祭者,則給予小紙花一朶及手帕一條。

在嘉義縣布袋,自辦禮品前來贊普〈超渡〉弔祭者,喪家以毛巾、金紙、香燭、紅包為回禮;在臺南市,對於前來助陣者,回以一束金紙、一包糕、一連鞭炮及紅燭。至於講究人家,當收到奠儀時,回禮之外並附上謝帖,書明收到多少赙儀、何種奠品及件數,藉以申謝。

在高雄縣岡山,有一種稱「路關牌」者,題上所有奠儀之明細,行之於出殯行列放紙者之後,也可謂對所有奠祭者之一種交代。

對於提供祭品之親友,需有壓擔之擧,主家需備發粿二份、紅龜板二份、毛巾一份、紅包一份以答之。

外家、出嫁女婆家、媳婦娘家等祭畢,牲儀各攜回,喪家須贈紅包,金額多寡以牲儀之價值略加一、二為原則。

母喪昔時喪家須以死者之衣及白布、紅布、藍布〈黑布〉各一贈後頭攜回,曰「轉祖裙」。供娘家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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