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祖先牌位是祖先居住的地方,閩南人稱呼為「公媽龕」。對漢人來說,它不僅僅是祖先牌位而已,而是生命的傳承記號,是文化中非常重要的祖譜。 | ||||||||||||||||||||||||||||||||||||||
二、 | 台灣早期因貧窮、戰亂之故,因此收養、過繼、招贅、改嫁之類的事情時有所聞,造成現在許多家庭有供奉雙姓祖先的現象,如果家族沒有製作祖譜的傳統,則供奉緣由,必定會被淹沒在時間的洪流中,遭後代子孫遺忘。 | ||||||||||||||||||||||||||||||||||||||
三、 | 雙姓血緣的關係畢竟是事實,一輩子也無法改變,對雙姓祖先而言,雙方祖先都共同擁有後代子孫的權利,除非雙方祖先願意調解,或單方放棄擁有之權利。 | ||||||||||||||||||||||||||||||||||||||
四、 | 神案上不可同時供奉兩姓以上的祖先牌位,如有此錯誤,則一般都會因雙姓祖先對立,或爭搶子嗣,而造成家亂、不合、運勢不通、罹患精神疾病等狀況發生。 | ||||||||||||||||||||||||||||||||||||||
五、 | 一 般人均認為祖先理所當然要庇祐後世子孫,但事實卻不盡然。因為祖先與其後世子孫分屬陰陽兩界,無法溝通,當奉祖不全或祖先有所不滿時,祖先極希子孫能知其 需求,而有所配合,卻因陰陽兩隔,無法傳達,所以只好對其子孫不斷騷擾,以引人注意,進而導致子孫諸事不順、病痛纏身。 | ||||||||||||||||||||||||||||||||||||||
六、 | 雙 姓祖先之問題,若未處置妥當,或長房不拜祖先,後代子孫將會發生:無嫁娶、只生女兒、小孩十六歲後發生意外、無子嗣(絕房)之狀況。長房若已歸天,且長房 沒有傳承,則上述情況,會發生在二房或二房以下,依序遞減。另外三年交接運,因此上述之事,會提早三年發生,十六歲時捉人。 | ||||||||||||||||||||||||||||||||||||||
七、 | 家中若有二姓祖先牌位,則家運會高低不清,好相連,壞相拖,好的不靈,壞的靈。若要處理此事,需請父執輩出面,除非長上已過六十六歲。 | ||||||||||||||||||||||||||||||||||||||
八、 | 同姓之傳承,稱為「過房」,拜公無拜爸。 | ||||||||||||||||||||||||||||||||||||||
九、 | 異姓之傳承,稱為「過傳」,拜養無拜生。 下列有另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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