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和平是联合国的最高使命。198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36/67号决议,将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定为国际和平日。2001年9月7日,联大通过第55/282号决议,决定从2002年开始,将每年的9月21日定为国际和平日。决议还确定国际和平日为全球停火和非暴力日,呼吁所有国家和人民在这一天与联合国合作实现全球停火,并通过教育和宣传等方式庆祝国际和平日。
每年联合国都会在国际和平日这一天敲响和平钟,邀请部分艺术家和教育家等作为和平使者出席纪念活动。同时,世界各国政府、非政府机构、民间社会和宗教团体也会举办纪念活动庆祝这个日子。目前,国际和平日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2000多个组织机构的支持。
多年来,尽管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为实现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作出了不懈努力。但是目前全世界仍有超过11万来自120个国家的维和人员部署在世界各地的冲突地区,帮助发生战乱的国家或地区建立持久的和平与稳定。然而,战争、恐怖袭击、地区冲突等多种形式的暴力敌对活动依然存在,人类实现真正和平的理想任重而道远。
2009年的国际和平日适逢《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1周年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诞生61周年。联合国文件指出,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巴以冲突等大量冲突都造成了无数不必要的生命损失,严重践踏了人权,并对教育、卫生、司法、经济等带来毁灭性的影响。因此,保护和促进人权成为联合国维和使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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