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

洞房的典故

從前有個縣官,愛讀詩文,樂於助人。
但他有個脾氣,好爭強鬥勝。

這年正月,縣官路過一座小廟,發現廟門上貼了這樣一副對聯,上寫

經籤可超生,難道閻王怕和尚?

紙錢能贖命,分明菩薩是贓官!

橫批:虛無飄緲



縣官對這副對聯產生了興趣,問何人所寫。

有人回稟:「此聯出自一個十八歲少年之手。」



縣官便想見識見識這位才子,命衙役找來少年問道:「你叫何名?」

少年答道:「新郎。」

縣官見新郎舉止幹練、老成,出口斯文,便要和他比試比試。

當面提出了很多問題,新郎都一一答得無懈可擊。



最後新郎恭恭敬敬地彎腰一禮,問道:「民間男婚女嫁,須三媒六證。請教父母官,何為三媒?何為六證?」

縣官聽罷,冥思苦想,只知道三媒中月老牽線為一媒,其他就不得而知了,羞得他面紅耳赤。



正在騎虎難下的時候,路旁閃過來一個十五六歲的姑娘,她笑道:「媒妁紅線,過喜庚帖,定情之物此乃三媒也。關於六證嗎?諸位請等一等。」

她不慌不忙地到村子裏借來米升、剪刀、尺子、鏡子、算盤和秤,縣官一見似有所悟。



姑娘又對新郎說:

「要知五穀雜糧有幾何,以米升為證;

衣褲帶履從何來,以剪刀為證;

一絲一縷知多少,以尺為證;

喜怒哀樂情如何,以鏡為證;

事物輕重分緩急,以秤為證;

年月盈缺何為憑,以算盤為證。」



新郎對姑娘的回答十分欣佩,縣官也稱讚她聰穎過人。

問她叫什麼名字,姑娘羞怯地說:「卑女姓辛名喚辛娘。」

縣官看新郎和辛娘乃是天生的一對,便出面作媒,二人愉快地接受了。



但辛娘提出一個條件,要新郎三天蓋一間不用門窗,不用房梁,片瓦不見,寸木不生,天生地長的新房,新郎欣然允諾。

縣官不明其意,迫於面子,不好直問,只好到時再看是啥典故。



三天後,新郎辛娘拜天地,請縣官來作客。

他見新郎高高興興地將新娘領進了一間冬暖夏涼的岩洞,洞口上用紅紙寫了兩個大字「洞房」。



從此,民間婚娶事,新人住的地方就叫洞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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