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星期三

一無所失與一無所獲

宋朝時,李士衡在翰林院任職,一次奉命出使高麗,武將余英擔任其副手。圓滿完成使命後,對高麗作為禮品贈送的財物,李士衡都不關註和在意,一切都委托給余英去處理。

在回國的船上,余英看到船底有滲漏的地方,擔心會打濕自己的物品,就把李士衡得到的絲綢細絹等物墊放在船底,然後放上自己的東西以免弄潮濕。

船到大海之中,忽遇風起浪湧,幾乎要把船吞沒,船又太重,情況十分危急,船長急忙請求余英將裝載的東西全部扔掉,以減輕船的重量,否則將船翻人亡。余英此時也非常慌張,就急急的把船上的東西拋入大海。大約東西丟了一半,風浪平息,航船穩定了,他們終於脫險。

余英檢點物品時,才發現拋入海中的東西全是自己的,李士衡的東西由於堆在船底,所以完好無缺,只是受了點潮罷了。

對於饋贈的財物,二人態度不一樣,李士衡因為“不關註”,結果一無所失,而余英是非常“關註”,結果一無所獲。其實沒有偶然發生的事情,李士衡的得,是源於他平時淡泊名利和做人的正直;余英的失,則因為他貪愛財物、做人不厚道。二人思想境界不同,做事後產生的結果不同,獎善罰惡,天理在衡量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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